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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16:33


 

根据评选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全省双拥模范单位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个人(单位)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8-5555639。

 

亳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安徽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谯城区光荣院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亳州市公安局

安徽省爱国拥军模范

     利辛县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涡阳县税务局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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