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
交通运输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布《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其中第二条就是
“支持退役军人加入船员队伍”
小编将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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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企联合培养退役军人从事船员职业,对接优质资源,保障退役军人顺利上岗;
(二)取消退役军人参加航海类教育培训的招生指标限制和跨省异地审批限制;
(三)助推安排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持有大副、大管轮及以上适任证书的退役军人;
(五)帮扶渔业船员、军事船舶复转人员通过等效认可及补差培训从事商船船员职业。
目前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76万余人
船员数量居世界第一
是名副其实的船员大国
船员作为海洋开发和水上交通运输的先行者
在建设海洋强国、交通强国等
国家战略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还涉及船员服务
权益保障等方面内容
未来在薪酬、生活、权益等方面
船员都将享受
更好的待遇和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