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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961591W/202408-00007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主动回应】学历教育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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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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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动回应】学历教育政策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20
发布日期: 2024-08-20
【主动回应】学历教育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20 16:59 信息来源: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招考政策

【高职(大专)】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

   【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

【成人本科】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及有关文件】

  【普通高考】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研究生招考】①考试优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

  ②单列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初试加分政策之间调剂。【《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

二、资助政策

【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0号)】

助学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0号)】

(招生及资助具体流程请向拟报考学校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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